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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账户冻结的基本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富蓝耐”)收到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峪关市中院”)作出的(2020)甘02民初56号《民事裁定书》,甘肃富蓝耐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被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被冻结单位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余额 (元)冻结金额 (元)
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330501616227000001583,346.453,346.4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酒钢支行2702888009000043214131,900.04131,900.04
合计--135,246.49135,246.49

经了解,公司上述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原因如下:

武汉泰和永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受让的方式持有对甘肃富蓝耐的债权,因要求甘肃富蓝耐偿还相关债务而向嘉峪关市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故冻结上述银行账户。同时嘉峪关市中院还冻结了甘肃富蓝耐享有的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及甘肃富蓝耐目前正积极和相关各方沟通,力争尽快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事宜,并解除上述银行账户的冻结。

三、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仅为相关方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暂未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9 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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