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预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调整限额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