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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安医疗”)于2020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7),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和公司”)计划自2020年7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656,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九安医疗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三和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三和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3,8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于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4,32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因合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且减持计划涉及的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5-19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1月23日、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7日
股票简称九安医疗股票代码002432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816.231.89
合 计816.231.8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3,581.5131.38%12,765.2829.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581.5131.38%12,765.2829.4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三和公司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三和公司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情况与2020年7月1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公告日,三和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和公司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说明:下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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