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20年9月2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白清女士现场参会,王晓勇先生和张英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白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300万元,与宁波海创同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志刚先生、王晓勇先生(以下合称“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丽水江丰电子材料产投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拓展公司多元化的
投资渠道,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王晓勇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 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获参与表决的监事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王晓勇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 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获参与表决的监事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