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95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