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9,067,825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9,054,325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9,067,825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9,054,325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