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修订稿)的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02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已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现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报及最新情况,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