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以下说明:
本公司于2020年9月5日首次披露了本次重组预案。本次重组预案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9月4日 | 2020年8月10日 | 涨跌幅 |
股票收盘价 | 2.61 | 2.39 | 9.21% |
深圳综合指数(399106.SZ) | 2,290.49 | 2,277.42 | 0.57% |
WIND电子元件指数(882519.WI) | 9,011.65 | 8,675.19 | 3.88%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幅(%) | -- | -- | 8.63% |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影响涨幅(%) | -- | -- | 5.33%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本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预案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20%。
综上,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