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三十九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新疆和丰张化机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新疆和丰张化机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和丰”)65%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以截至2020年6月30日新疆和丰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3218.35万元为依据,股权转让价格预计为人民币3218.35万元(股权转让价格以最终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及朱斌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98%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伊犁”)98%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以截至2020年6月30日张化机伊犁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21,964.55万元为依据,股权转让价格预计为人民币21,964.55万元(股权转让价格以最终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及朱斌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