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9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增至4名,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作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人,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人,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