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0年9月3日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陈舒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综合授信及结算等业务,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李益波、黄波、苏兴旺、宋小明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防范规定》
董事会同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防范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吉争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吉争雄先生当选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预计不超过260万元,具体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确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廖朝理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