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0年9月3日15: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应海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综合授信及结算等业务,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与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合计预计不超过260万元,具体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确定。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