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于2020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5号),就力合科创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力合科创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6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力合科创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及力合科创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