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140证券代码:832885 证券简称:星辰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桂林市高新信息产业园 D-10、D-11 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37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胡庆、王建平、刘卫兵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
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本次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等监管部门的核准为准。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8元/股。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 ||
项目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实施主体 |
军用随动控制总成产业化及伺服电机扩产项目 | 8800 | 星辰科技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580 | |
补充流动资金 | 3620 | |
合计 | 16000 | - |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投资。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如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该等先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本次发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有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投资。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如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该等先期投入的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下称“本次发行”),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规划和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下称“本次发行”),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规划和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增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投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者的决心,稳定公司股票价值,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构建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政策要求,公司制订了《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分析,提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并且由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司起草了《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该章程草案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告编号:2020-09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司起草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09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司起草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09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司起草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董事会议事规则〉(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09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该《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该《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该《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内部控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
公告编号:2020-140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内部审计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内部审计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公告编号:2020-10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司起草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在公司挂牌精选层后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监事会议事规则>(精选层挂牌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331,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0-09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顾明珠、唐江华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
是否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是 □否
(一)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进入精选层的风险。
(二)公司已披露的最近 2 年的财务数据,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进入精选层的财务条件。
(三)挂牌公司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不存在《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进入精选层情形。
(四)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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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目录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