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相关议案。具体详情请见于2020年9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该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