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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4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56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期限由2021年11月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2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2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3,11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306,886.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共设有13个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相关制度执行。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及相关文件披露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计划建设期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1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57,078.6951,230.682.5年2021年11月1日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项目尚未开工,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项目所在地的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司采取自身引入电力设施的方法,该设施工程占用时间较长;(2)公司IPO募投项目之部品部件产业化项目产生的泥土、建筑材料等堆场占用了部分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的用地,以及工程机械实施安全的要求也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的开工建设;(3)2020年上半年新型肺炎疫情导致产业园区直到5月份才允许进场开工,耽误整个园区工期。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完成时间调整后完成时间
1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2021年1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本募投项目已筹备动工建设。该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通过更细致、更科学的准备工作,更有利于公司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该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1月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装建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变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万联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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