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出具相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的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的需要,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出具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本公司股票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品种等;
(6)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