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61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进入精选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董事会给予相应的处分、追究经济责任: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司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应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层挂牌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