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53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进入精选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六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录音录像资料、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日后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对本规则进行修订。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六十五条 本规则构成公司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制订并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六十六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