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0年9月2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4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河北荣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河北荣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关于对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下属公司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4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