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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邓国顺先生的邮件通知获悉,邓国顺先生于2020年7月24日至8月3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3.5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0654%。现将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邓国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9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31日
股票简称朗科科技股票代码300042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213.501.0654
合 计213.501.065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056.9020.243843.4019.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05.654.02592.152.96
有限售条件股份3251.2516.223251.2516.2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持有公司股份43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63%)的股东、董事邓国顺先生计划自该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1.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上述减持计划第一次减持超过1%和减持数量过半的提醒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均已履行信披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7月24日、7月2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0-076)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2020-077)。 公司于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持有公司股份390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51%)的股东、董事邓国顺先生计划自该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五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8.3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29%)。 自前次公告持股变动达1%后,2020年7月24日至8月31日期间,邓国顺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3.5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54%。其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邓国顺先生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邓国顺先生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邓国顺先生邮件送达的《邓国顺减持股份汇总情况(2020-07-24至2020-08-31)》?

二、其他情况说明

1、邓国顺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邓国顺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邓国顺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〇年九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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