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达信息”)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截至 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截至 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0年6月30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0年6月30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17-2019年度以及2020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表明细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9月17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