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润刚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7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出席方式
出席方式 | 代表人数 | 股份数量(股) |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现场会议
现场会议 | 11 | 105,645,650 | 33.8608% |
网络投票 | 9 | 889,711 | 0.2852% |
合计 | 20 | 106,535,361 | 34.1459% |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 代表人数 | 股份数量(股) |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现场会议 | 0 | 0 | 0.0000% |
网络投票 | 9 | 889,711 | 0.2852% |
合计 | 9 | 889,711 | 0.2852% |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
A股 | 106,236,588 | 99.7196% | 298,773 | 0.2804% | 0 | 0.0000%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90,938 | 66.4191% | 298,773 | 33.5809% | 0 | 0.0000%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表决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表决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有关该议案的关联关系情况详见2020年8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议案时,方润刚先生、方树鹏先生、王崇璞先生作为关联人,其所持的公司股票,对本次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魏小江、柴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