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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31

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

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专字(2020)第110ZA 0890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易华录”)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8)第110ZA3138号、致同审字(2019)第110ZA2125号和致同审字(2020)第110ZA576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于2020年7月27日收到了发行人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0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基于发行人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对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问询函问题2: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参与PPP项目的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发行人现参与和拟参与PPP项目的经营管理模式、运营模式、收益分成模式等因素,说明发行人所参与的PPP项目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2)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的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2

一、结合发行人现参与和拟参与PPP项目的经营管理模式、运营模式、收益分成模式等因素,说明发行人所参与的PPP项目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回复:

1、财务性投资相关规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规定,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2、发行人现参与PPP项目情况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参与的PPP项目共计10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PPP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实施主体与公司关系
1滁州雪亮工程PPP项目滁州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920.0049.00%公司联营企业
2泰州市华东数据湖产业园及智慧姜堰PPP项目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200.0060.00%公司联营企业
3延吉数据湖基础设施PPP项目延边鸿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09.4135.00%公司联营企业
4天津市津南区“智慧津南”及数据湖(一期)建设PPP项目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000.0046.55%公司联营企业
5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PPP项目蓝安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854.0081.00%公司联营企业
6曲阜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综合建设PPP项目山东易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9.00%公司联营企业
7菏泽市社会治安菏泽易华录信息11,000.00间接持有90%控股子公司

2-3

数字化监控PPP项目技术有限公司
8智慧阳信PPP项目(一期)阳信易华录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200.0020.00%公司联营企业
9乳山市平安城市工程PPP项目山东易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30.9420.00%公司联营企业
10蓬莱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PPP项目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650.00直接19%、间接36%控股子公司

续表

序号PPP项目名称经营管理方式运营方式收益分成模式是否与主营业务有关
1滁州雪亮工程PPP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经营管理BOT按照股权比例
2泰州市华东数据湖产业园及智慧姜堰PPP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经营管理BOT按照股权比例
3延吉数据湖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经营管理BOT政府出资方代表放弃在项目公司中享有的分红权,不参与项目公司分红,其他方按股权比例
4天津市津南区“智慧津南”及数据湖(一期)建设PPP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经营管理BOT按照股权比例
5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经营管理BOT按照股权比例
6曲阜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综合建设PPP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经营管理BOT按照股权比例
7菏泽市社会治安数字化监控PPP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经营管理BOT按照股权比例
8智慧阳信PPP项目(一期)实施主体负责经营管理BOT按照股权比例

2-4

9乳山市平安城市工程PPP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经营管理BOT按照股权比例
10蓬莱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PPP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经营管理BOT+BOO设置超额利润限制机制,当年投资收益率15%(含),股东按股份占比分红,投资收益率15%-25%(含),政府与乙方分红比例3:7,投资收益率25%-40%,政府与乙方分红比例4:6,投资收益率在40%以上,政府与乙方分红比例5:5,乙方按持股比例分配

由上表可知,上述PPP项目均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公司,PPP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经营管理,易华录根据持股比例会派驻董事参与项目公司经营管理,项目经营方式基本为BOT模式,项目公司各出资人按照持股比例进行收益分配(个别项目公司政府出资方除外),上述项目公司委托易华录进行数据湖或智慧城市等工程的建设,结合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易华录投资上述企业的目的是围绕产业链下游,与主营业务有关,因此公司参与的PPP项目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发行人拟参与PPP项目情况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不存在拟参与的PPP项目。

二、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的情况。

发行人回复: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类金融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活动的情形。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2-5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3)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集团”),未出资设立财务公司,因此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三、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回复:

公司可能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如下,分别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为6,725.90万元,主要为进项税和待抵扣进项税金额,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1,044.10万元,主要为预付的土地购置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831.58万元,主要为公司向佛山中建交通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2013年8月,公司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收到由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南海区平东大道和长江路、泰山路、林岳大道建设工程BT项目及新型公共交通系统试验段(桂城至三山枢纽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南海项目”)的成交通知书,通知联合体成为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为确保南海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公司参与设立佛山中建交通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此项投资是为了开展主营业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129,725.86万元,主要为业务开展需要参股设立的“数据湖”项目公司,其中北京智慧云城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山东易华录智慧城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贵州易华录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参股设立的以开拓公司主营业务为目的的投资基金或并购基金,公司合计已投入金额为13,437.49万元。北京智慧云城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了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北京晶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易华录智慧城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了阳信易华录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贵州易华录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拓展公司在贵州的业务,但是在后续筹备过程中,受相关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尚未实际运作,目前在解散过程中。上述三个产业基金的成立目的和投资方向均属为了开拓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2-7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履行了核查程序如下:

1、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部,了解目前参与的PPP项目及拟参与PPP项目情况,了解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的目的,就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进行沟通;就未来是否拟进行财务性投资进行了沟通;

2、查阅了全部的PPP协议,了解项目的经营管理方式、运营方式和收益分配方式;

3、查阅了项目实施机构的工商信息、发行人的出资情况;

4、查阅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及问答;

5、查阅了发行人公告文件、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对外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对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目前参与的PPP项目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不存在拟参与的PPP项目;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问询函问题4

“发行人最近三年关联采购金额为20,233.34万元、30,966.41万元和57,529.05万元,规模持续增加,主要为向关联方华录松下采购蓝光存储设备。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说明发行人作为华录松下国内独家销售商的有效期限和稳定性,获得独家销售地位是否需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支付对价或让渡利益,说明相关安排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合理性,以及结合市场同类产品的质量与价格说明发行人数据湖业务的开展对于华录松下是否存在明显依赖;(2)说明发行人采购华录松下蓝光存储设备价格的具体定价机制,价格水平确定的主要考虑因素,与华录松下同类产品海外销售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是否对定价安排施加影响,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关联采购定价是否为市场定价,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3)披露募集资金补流后是

2-8

否会进一步扩大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采购的规模,是否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说明发行人作为华录松下国内独家销售商的有效期限和稳定性,获得独家销售地位是否需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支付对价或让渡利益,说明相关安排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合理性,以及结合市场同类产品的质量与价格说明发行人数据湖业务的开展对于华录松下是否存在明显依赖。发行人回复:

1、发行人作为华录松下国内独家销售商的有效期限和稳定性,获得独家销售地位是否需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支付对价或让渡利益

2018年2月26日,发行人、华录松下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松下电器”)签署《关于华录光存储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营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根据《备忘录》之“销售体制”条款的约定:“中国市场光盘库,由CHPAVC制造,存储研究院销售”(CHPAVC即为华录松下,存储研究院即为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存储研究院”)。根据《备忘录》之“合同有效期限”条款的约定:

“存储研究院的营业期间为其成立时起10年”,光存储研究院成立10年后,“CHPAVC的中方代表及日方代表、易华录与Panasonic以书面形式合意后,CHPAVC与易华录可通过变更存储研究院的章程,继续维持该公司的存在”(Panasonic即为松下电器)。根据上述《备忘录》之约定,光存储研究院作为华录松下中国市场光盘库的销售商的有效期将维持至2026年1月15日(光存储研究院成立日为2016年1月15日),同时鉴于华录松下和发行人通过共同出资光存储研究院形成对光存储研究院长期发展利益的绑定,以及华录松下与发行人自合作以来稳定、良好的商务关系,即使上述《备忘录》约定的合作有效期限到期后,发行人与华录松下仍可通过变更光存储研究院章程等形式,及时续展目前的合作关系。因此,发行人作为华录松下国内蓝光产品销售商具备较长的有效期限和稳定性。

2-9

发行人与华录松下的合作关系是基于双方对数据存储市场前景的看好以及双方在技术和资源方面的优势互补而建立,上述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方为华录松下、松下电器及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华录松下和发行人以外的关联方)并未参与《备忘录》的签订与定价谈判,发行人获得华录松下的销售地位不需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支付对价或让渡利益。

2、相关安排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合理性

(1)从华录松下角度而言,华录松下的商业定位为视频、音频、信息产品整机及关键件的研发及生产商,并未在中国形成独立完整的蓝光存储设备销售体制。为实现最终销售,华录松下需寻求拥有蓝光存储设备目标客户资源、完整业务网络、良好品牌形象、较强研发及交付能力的下游客户进行合作。

政府机构为蓝光存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重要市场,发行人作为国资上市公司,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领域深耕多年,政府客户的触达能力较强,对政府客户在数据存储和应用方面的需求拥有深刻的理解力及行业经验。华录松下选择发行人作为其蓝光存储设备销售商,可以充分利用发行人优质的业务网络以及通过发行人的数据湖整体解决方案实现其最终销售,具备商业合理性。

(2)从发行人角度而言,数据基础设施市场空间可期,竞争者逐步增多,发行人为维护市场地位和增强竞争力,需要向市场上采购技术领先、质量稳定、安全可控的蓝光存储设备产品纳入其数据湖整体解决方案。同时,发行人需基于蓝光存储硬件架构上进行光磁一体化等相关软件技术的开发,形成完整的数据光磁融合解决方案交付至客户,因此发行人对供应商的研发配合度上要求较高。

华录松下为全球领先的蓝光存储硬件设备制造商,在核心关键件的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上,拥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和较强的生产能力。华录松下可以独立研发及生产蓝光碟片、蓝光光头、蓝光驱动器,其中300GB蓝光碟片和驱动器的技术及质量在国内市场属于领先水平。同时,发行人与华录松下已在研发和销售领域层面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基础,为保障数据湖整体解决方案的市场竞争力,发行人采购华录松下蓝光设备产品具备商业合理性。

2-10

综上所述,易华录与华录松下的相关交易安排是基于双方对市场前景、产品应用场景、技术要求、研发配合度等业务因素考量而形成的,具有商业合理性。

3、结合市场同类产品的质量与价格说明发行人数据湖业务的开展对于华录松下是否存在明显依赖

发行人数据湖业务的开展并未对华录松下存在明显依赖,具体分析如下:

(1)在发行人的数据湖整体解决方案下,蓝光只是其存储解决方案中的存储介质之一。数据湖存储平台是包含固态存储、磁盘、蓝光和磁带的光电磁一体化数据存储和管理平台。除了为冷数据提供低成本的长期保存方案之外,数据湖存储平台的价值还体现在对各类有价值数据实现应收俱收、应存俱存,为数据价值挖掘等其他数据湖业务提供数据存储支撑。

(2)目前市场上存在多家提供光存储产品的厂商,发行人可基于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考虑拓展新渠道、向其他厂商采购。除了华录松下之外,国内主要光存储产品供应商包括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紫晶存储,688086)、苏州互盟信息存储技术有限公司,国外主要为索尼品牌产品。

其中,紫晶存储可自主生产25G蓝光光盘,并已完成100G蓝光光盘的底层编码策略、关键基础材料和核心生产技术研发工作,计划在2020年实现100G大容量光盘的大规模量产;苏州互盟信息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是NETZON磁光混合存储系列产品生产商,主营磁光存储系列设备、解决方案,包括光盘库、离线库、光盘复制机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等;索尼是日本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在光存储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已经形成了300G的单盘光盘技术能力和量产能力,技术较为领先,可以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

(3)根据紫晶存储招股书的披露,相比而言华录松下的同类产品定价具备一定竞争优势,主要是因为1)华录松下的光盘库技术成熟,出货量大,量产规模大,因此华录松下光盘库的研发及生产成本较紫晶存储更低;2)光盘库的主要构成包括光驱、机械臂和光盘。华录松下单盘光盘容量高,因此同样容量下华录松下光盘库所需的盘片更少,需要配套的光驱和机械臂也相应较少;

2-11

3)蓝光存储关键件光头、光驱和蓝光光盘等均由华录松下生产,因此华录松下配套关键件的成本较低。上述其他供应商尚未有公开披露的定价情况说明。

综上分析,蓝光存储设备只是发行人数据湖存储解决方案中的存储介质之一,并不构成数据湖存储解决方案的全部重要组成部分;蓝光存储设备在市场上存在可替代供应商,且目前其他供应商所生产的产品在技术和价格上能够满足发行人数据湖业务的发展需求。只是相较于市场其他主要供应商所提供的同类产品,华录松下所提供的蓝光存储设备在产品质量、交付周期、技术架构及性价比等方面,与现阶段发行人数据湖业务较为匹配。因此发行人选择华录松下作为其供应商,但发行人并未对华录松下存在明显依赖。

二、说明发行人采购华录松下蓝光存储设备价格的具体定价机制,价格水平确定的主要考虑因素,与华录松下同类产品海外销售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是否对定价安排施加影响,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关联采购定价是否为市场定价,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发行人回复:

1、说明发行人采购华录松下蓝光存储设备价格的具体定价机制,价格水平确定的主要考虑因素

发行人采购华录松下蓝光存储设备的价格,是华录松下考虑产品的原材料、研发与生产成本、合理利润、销售规模等因素;同时发行人根据下游市场价格及其目标毛利率水平等因素,由发行人与华录松下双方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双方共同商讨决定的。同时,发行人通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也明确了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及定价机制,并予以严格履行。

2、与华录松下同类产品海外销售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是否对定价安排施加影响

经公开渠道检索查询,华录松下同类产品的海外销售价格并未有公开数据可比对。

经与华录松下相关负责人访谈确认:(1)华录松下蓝光产品的海外销售的定价涉及华录松下的核心商业机密,未向发行人告知其具体的定价机制及具体

2-12

价格,但其海外销售价格同样遵循公允定价原则;(2)2017年至2019年,华录松下向易华录的销售额占比同类产品总销售额分别约是96%,86%,93%,且2020年也维持如前三年的占比规模,报告期内,华录松下同类产品海外销售额占比其总销售额极低;(3)除了蓝光产品,华录松下还有多种类型的产品向市场销售,报告期内,华录松下销往易华录的产品销售额占比华录松下整体销售额的比例较低,且华录松下销往易华录的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与华录松下公司整体的毛利率水平没有明显差异,华录松下与易华录的交易过程中,华录松下维持了合理利润水平;(4)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录集团并未对华录松下与易华录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安排施加影响。

根据华录集团出具的《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说明》:易华录与华录松下的关联交易,系遵循市场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华录集团及华录集团的关联企业并未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安排施加影响,易华录与华录松下的商业关系的形成系其双方市场化行为,并未向华录集团及华录集团的关联企业支付对价或让渡利益。综上,发行人采购华录松下蓝光存储设备的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价格水平主要考虑包括华录松下作为供货方所考虑的原材料、研发及生产成本,合理利润,业务规模等因素;以及发行人作为购买方所考虑的下游市场价格及其目标毛利率水平等合理商业因素,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对定价安排施加影响,关联采购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定价具备公允性及合理性。

三、披露募集资金补流后是否会进一步扩大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采购的规模,是否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回复: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华录松下采购蓝光产品的交易构成发行人关联采购的主要部分。公司以销定采,根据数据湖业务的开展情况合理安排蓝光设备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与华录松下等关联方的采购规模与销售规模比对情况基本持平,采购比例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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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
数字经济基础设施销售金额90,679.99124,006.05190,563.5440,163.93
华录松下采购金额19,583.1930,230.3846,007.457,905.91
采购与销售占比21.60%24.38%24.14%19.68%

募集资金补流有助于扩大公司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数据湖业务)的开展,如发行人未来销售金额不断扩大,不排除会进一步扩大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采购的规模。基于上述分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且公司未来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严格履行,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之“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中补充披露如下:

募集资金补流后将有助于扩大公司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数据湖业务)的开展,不排除会进一步扩大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采购的规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且公司未来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严格履行,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履行了核查程序如下:

1、查询了发行人与华录松下报告期内的主要业务合作协议;

2、访谈光存储研究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光存储研究院的设立背景,华录松下的销售体制,发行人与华录松下的合作历史及现状,确认有关发行人与华录松下合作协议的条款含义;就光存储研究院未来与华录松下的合作续期可能性及稳定性进行了沟通;询问市场主流的蓝光存储设备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定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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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取华录集团有关易华录及华录松下的关联交易说明文件,了解发行人是否为获得华录松下的销售地位向华录集团及其关联方支付对价或让渡利益;了解华录集团是否对发行人与华录松下的定价安排施加影响;

4、访谈华录松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华录松下的销售体制,与发行人合作的背景、具体情况及商业合理性;就发行人未来与华录松下的合作续期可能性、及稳定性进行了沟通;了解华录松下是否向华录集团及关联方支付对价或让渡利益,以及华录集团及关联方是否对华录松下与易华录的交易定价安排施加影响;了解华录松下蓝光存储设备价格的具体定价机制,及价格水平主要考虑因素;询问有关报告期内华录松下海外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

5、查阅了紫晶存储及可比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了解市场主流的蓝光存储设备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定价情况。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发行人与华录松下合作关系的形成具备商业合理性,双方合作期限较长且具备稳定性,发行人获得华录松下的销售地位不需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支付对价或让渡利益。蓝光存储设备在市场上存在可替代供应商,发行人并未对华录松下的蓝光产品存在明显依赖;

(2)发行人采购华录松下蓝光存储设备的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价格水平确定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华录松下作为供货方所考虑的原材料、研发及生产成本,合理利润,业务规模等因素;以及发行人作为购买方所考虑的下游市场价格及其目标毛利率水平等合理商业因素。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对上述定价安排施加影响,关联采购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定价具备公允性及合理性;

(3)募集资金补流有助于扩大公司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数据湖业务)的开展,不排除会进一步扩大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采购的规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且公司未来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严格履行,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问询函问题5

2-15

“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6.06亿元,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合计超过28.44亿元;最近一期期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金额分别为15.21亿元、19.02亿元和44.32亿元。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说明发行人负债规模与经营模式和经营规模的匹配性,并结合负债到期时间分布、货币资金、经营回款、融资能力等,说明发行人是否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风险,如是,请充分披露相关风险;(2)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和合同资产所涉项目进展是否符合预期,与合同安排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和合同资产涉及客户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说明发行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涉及主要建造合同项目的名称、客户情况、资产金额、项目实施周期与目前进展、验收结算安排条款等,说明相关项目验收结算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验收、结算、收款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说明发行人负债规模与经营模式和经营规模的匹配性,并结合负债到期时间分布、货币资金、经营回款、融资能力等,说明发行人是否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风险,如是,请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发行人回复:

1、说明发行人负债规模与经营模式和经营规模的匹配性

(1)发行人申报期各期末的负债规模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585,481.51万元、728,554.47万元、900,687.13万元和936,645.70万元,各期逐步增加,主要系满足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增长的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数据湖业务发展阶段的战略扩张需要所致。报告期各期末负债构成及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3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负债总额936,645.70900,687.13728,554.47585,481.51
负债总额增长比例3.9923.6324.44/

2-16

其中:流动负债692,251.77661,681.43477,004.50390,227.96
流动负债增长比例4.6238.7222.24/
-短期有息负债315,650.10282,813.01202,583.21153,500.22
-短期有息负债增长比例11.6139.6031.98/
非流动负债244,393.93239,005.70251,549.97195,253.55
非流动负债增长比例2.25-4.9928.83/

(2)发行人报告期负债规模与经营规模的匹配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69,147.29374,390.36295,644.81300,871.11
营业收入增长比例5.4926.64-1.74/

注:2020年1-3月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为2019年1-3月同期增长比例。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00,871.11万元、295,644.81万元、374,390.36万元和69,147.29万元。除因2018年发行人处于数据湖战略业务转型初期,收入小幅向下波动外,2019年以来,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保持了增长态势,经营规模持续增长。

单位:万元、%

报告期营运资金占用规模情况表
项目2020年3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应收票据--484.47198.41
应收账款(包括应收款项融资)153,836.96337,657.61275,865.05127,271.21
预付款项11,142.461,950.947,065.616,357.15
存货446,951.51455,322.39382,037.94410,209.03
合同资产190,186.48---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802,117.41794,930.94665,453.07543,837.39
应付票据28,960.1726,712.7030,610.953,648.17
应付账款266,411.99276,995.37205,997.81191,528.28
预收账款-14,623.7011,472.1812,496.19
合同负债27,060.34---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322,432.50318,331.77248,080.94207,672.64
营运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479,684.91476,599.17417,372.13336,164.75

2-17

伴随着业务的持续发展,发行人需要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支持生产周转与规模扩张。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营运资金占用额分别为336,164.75万元、417,372.13万元、476,599.17万元和479,684.91万元,呈持续增长态势。与此同时,发行人短期有息负债规模分别为153,500.22万元、202,583.21万元、282,813.01万元、315,650.10万元,呈同步增长态势。持续增长的经营规模致使发行人营运资金压力较大,发行人需举借经营所匹配的贷款,导致负债规模同时增长,发行人负债规模的增长态势与其经营规模增长情况相匹配。

(3)发行人报告期负债规模与经营模式的匹配性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主营业务为数据湖业务及智慧城市业务。

在数据湖业务的经营模式下,发行人通常会在各地数据湖项目整体建设规划落地前,先行建设小型示范湖以快速响应政府机构需求,但上述示范湖建设工程服务的回款取决于政府机构对数据湖项目公司整体建设规划的确定及确定后数据湖项目公司融资到位情况。因此,在数据湖项目尚未完成整体建设规划及资金到位前,发行人需垫付示范湖建设工程中设备采购及施工环节的资金,造成一定规模的资金占用。

在传统智慧城市业务的经营模式下,发行人的业主方多为政府机构,项目回款期会受项目实施周期的影响,结算周期偏长,同样造成了较高的资金占用。

上述业务的经营模式导致发行人在业务开展和实施过程中需要举借一定规模的资金,以匹配其营运资金占用规模,因此,发行人报告期负债规模增长与其经营模式相匹配。

2、结合负债到期时间分布、货币资金、经营回款、融资能力等,说明发行人是否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风险,如是,请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1)发行人负债到期时间分布

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带息负债到期期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到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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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内一至二年二至三年三年以上合计
带息负债315,650.1055,208.81104,549.8676,946.58552,355.35

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以内到期的带息负债规模在315,650.1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3月末
短期借款208,563.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5,765.01
短期应付债券(其他流动负债)31,321.80
合计315,650.10

2、发行人短期偿债资金来源分析

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金额说明
货币资金60,602.36截至2020年3月末货币资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84.12假设未来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2019年持平
银行借款剩余授信额度78,500.00截至2020年3月末银行借款剩余授信额度
超短期融资券剩余使用额度110,000.00截至2020年3月末超短期融资已注册尚待发行额度
短期借款续贷203,603.29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可续贷短期借款额度
合计475,789.77

在经营活动资金预算控制方面,公司通过合理预测及控制现金流入与支出的金额,保持充足的现金储备,以满足公司日常营运及偿债需求。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不存在债务违约或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况。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60,602.36万元。假设未来1年内,发行人可维持2019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回款表现,则预计经营回款净值为23,084.12万元。

在融资能力方面,发行人现有融资渠道畅通,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进出口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报告期内未发生过贷款逾期归还,以及贷款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况,公司可以较大程度保证借款的接续。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在各银行机构有

2-19

78,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尚未使用,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110,000.00万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尚未发行,目前融资能力良好,但随着未来新获取项目不断增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若公司持续快速增加债务融资,则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同时,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盈利能力、会计基础工作及内控规范满足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发行条件,具备较强的股权融资能力。

二、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和合同资产所涉项目进展是否符合预期,与合同安排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和合同资产涉及客户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发行人回复:

1、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及与合同安排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应收方为政府相关机构及数据湖项目公司。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60,781.69万元,前十大项目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9,989.66万元,占2020年3月末应收账款总余额的

49.75%,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涉及的项目进展、回款情况以及与合同安排差异情况具体如下:

2-20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客户名称截至2020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截至2020年3月末累计确认收入截至2020年8月20日 回款金额回款情况说明回款情况是否与预期相符回款情况与预期不符原因
1蓝光设备销售36,862.61四川皓雷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34,240.4832,621.785,584.89产品代理商蓝光设备产品销售,依据合同条款交付产品当日支付5%,首付款后18个月内付请85%进度款,剩余合同款项在质保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付请。目前按照实际销售数量结算并回款,回款进度15%。/
2成都金牛数据湖项目蓝光设备销售16,400.00成都金易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4,760.0014,368.141,640.00项目于2019年完成蓝光安装部署,2020年3月完成项目验收,按照合同分别在合同签订、设备到场验收、验收1年、验收2年回款10% /30% /30% /30%,目前回款进度10%,剩余回款按合同约定条款有序开展。否,目前回款进度约为10%,预期回款进度为40%。受数据湖项目公司购买办公楼产权手续办理流程影响,使得抵押物权属未办理完成,数据湖项目公司融资进度放缓,使得款项支付存在延迟,目前项目融资工作在积极推进中。
3鲁西北数据湖产业10,004.00德州易泰数据湖信8,504.008,624.141,500.00项目于2018年完成蓝光安装部署,2018年12月否,目前回款进度受政府各部门职能调整变动影响,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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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项目(一期)蓝光存储设备销售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项目验收,按照合同分别在合同签订、设备到场验收、验收1年、验收2年,回款10%/30%/30%/30%,项目在有序推进中,目前回款进度15%。约为15%,预期回款进度为40%。致以项目公司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的融资进度延迟,待资金到位后,支付款项,目前项目融资工作在积极推进中。
4“天津市津南区‘智慧津南’及数据湖(一期)PPP项目”蓝光及IT设备销售17,607.81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055.6515,354.628,791.37设备到货后汇款总额9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5%;其余款项质保期结束后7日内交付完毕。目前回款进度50%,剩余回款有序开展。/
5德宏州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数字边防项目36,898.46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4,548.7433,462.0412,411.07项目分为三期,采用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分期付款的方式,2020年4月完成三期全部验收,合同约定验收后,按20%每年,分五年回款,目前回款进度33.64%,剩余回款按合同约定有序开展。/
6智慧嘉禾项目14,951.25嘉禾县城乡建设与2,742.0014,103.814,458.00建设内容已经实施完毕,按照合同条款,每/

2-22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个工程从施工队伍进场后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按进度支付到70%进度款,项目验收合格1年支付至90%,验收合格2年付清全部回购款,项目目前处于正常施工状态,暂未完成交付任务,回款进度30%,按进度有序开展。
7有轨电车T1、T2智能交通系统采购项目7,986.02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503.686,961.773,294.872017年12月验收,目前在推动项目财审工作,合同约定签约款支付10%,货到支付40%,初验支付25%,终验支付5%,验收后支付10%,审计完成后支付5%,审计一年支付5%。目前回款进度41%。否,目前回款进度约为41%,预期回款进度为90%。该项目是由发行人与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的项目,武汉光谷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与业主进行验收结算工作,2017年易华录完成自有部分工程量,整体项目完成后因为工程量随着项目进度有变动,目前易华录与武汉光谷公司及业主方在积极推进项目财审工作,按照工程量核

2-23

定结算金额,同时今年受武汉疫情影响,武汉地区项目回款结算工作均有延迟。
8株洲示范湖建设项目9,140.38湖南华云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156.158,184.273,656.152019年8月机房基础设施已初验,蓝光、热磁设备已安装调试,相关IT设备、平台已部署,等保三认证已通过,推动项目整体验收中,按照合同约定基础设施安装后40%,验收后付至85%,质保结束15%,目前回款进度40%,剩余回款按合同约定有序开展。/
9德宏州公安局平安城市及智能交通项目20,697.60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1,811.0420,094.7612,362.742017年6月完成项目终验,按照合同条款验收后分五年回款,每年回款20%,目前回款进度60%,剩余回款按合同约定有序开展。/
10湖北仙桃平安城市项目6,116.00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仙桃1,667.925,233.57283.482019年12月已完成终验,按照合同约定分别在签约、设备到场验/

2-24

分公司收、初验、终验、终验2-5年支付2%/1%/2%/20%/20%/20%/20%/15%,目前累计回款5%,符合合同约定结算进度。预计本年回款至验收后的20%款项。本年武汉地区受疫情影响,目前2020年回款工作有所延后,正在与业主积极推进回款工作。
合计176,664.13/79,989.66159,008.9053,982.57///

2-25

根据上表统计情况可见,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中,共计三个客户的回款情况与合同安排预期不符,对应欠款方分别为成都金易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数据湖公司”)、德州易泰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数据湖公司”)和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谷交通”)。其余项目欠款方的回款情况与合同安排及发行人预期无重大差异。

经查询,成都数据湖公司、德州数据湖公司、武汉光谷交通三公司均不存在失信或破产情况。其中,成都和德州数据湖公司主要系受融资贷款抵押物产权或项目公司未来收益权确认办理进度及政府审批流程较长等影响,两公司融资进度放缓,使得款项支付存在延迟。武汉光谷交通建设主要系业主方工程量调整及武汉疫情影响,造成项目回款结算工作延迟。

综上,发行人主要项目的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及与合同安排不存在重大差异。

2、合同资产所涉项目进展与合同安排差异情况

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同资产所涉项目主要为已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但尚未完成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因而不满足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项目。

公司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主要为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由于政府工程完工专项审计程序复杂,审计工作启动时间较慢,部分工程项目存在缺陷责任期(交工完成交付后1-2年)结束之后才开始启动完工专项审计的情形;此外,工程审计需明确各项工程明细的量、价等细节,需保持与业主方的顺畅沟通配合。上述原因导致部分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的最终完成时间与竣工完成间隔时间较长,工程项目的资产余额累计在合同资产科目列式。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资产账面余额199,674.34万元,合同资产前十大客户账面余额总计为116,523.84万元,占发行人合同资产总余额的58.36%。合同资产前十大项目发行人的履约义务完成情况以及审计结算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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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客户名称截至2020年3月末合同资产金额项目履约情况说明是否需要结算审计结算审计目前进展是否与合同安排存在差异与合同安排存在差异原因
1泰州市华东数据湖产业园及智慧姜堰PPP项目63,280.00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3,222.02项目为440PB蓝光数据湖集成项目建设,包括机房基础建设、冷热混合存储、各类软件部署、展示中心平台等,2017年投入建设,2018年5月施工内容通过业主审核,2019年6月完成基础环境、动力设备、IT设备初验,2019年7月完成终验;目前政府实施结算审计工作,土建装修部分无异议,在推进硬件价格及软件平台审计中。审计进行,确定签证及界面工作中,土建装修部分无异议,在推进硬件价格及软件平台的审计。/
2淮海数据湖21,670.44蓝安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6,760.49项目为100PB蓝光数据湖集成项目建设,包括机房基础建设、冷热混合存储、各类软件部署、展示中心平台,以保证能够提供统一调度、高效可用的云计算能力,项目2017年投入建设,2018年12月完成终验,与项目公司工程结算审计已经完成,PPP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的政府结算审计中。资料整理阶段,整理完毕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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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南开区2016年视频监控网建设运维服务项目17,998.10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13,214.84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2170余个点位4230余个高清摄像头和40余处车道电子卡口,2017年1月投入建设,2017年12月完成验收,试运行后进入收费模式后,质保期内在线设备在线率不达标,问题整改中,预计2020年10月能完成整改。//
4茂名数据湖项目工程基础建设26,970.07茂名粤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115.25项目包括一期工程建设基础设施的工程详细设计、设备设施采购、软件开发与部署、安装调试、总集成及培训等内容,2019年7月投入建设,已完成现场勘查、蓝光采购部署,2020年4月完成工程验收,工程审计推进中。审计方式正在沟通中。/
5德宏州公安局平安城市及智能交通项目20,697.60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10,725.58项目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服务、系统集成服务,2015年12月投入建设,合同工期为510天,2017年召开初验会议并基本通过,先启动两市三县验收、再统一终验,2017年6月完成终验。合同约定验收后分五年回款,验收后分五年回款,每年回款20%,目前回款进度60%,剩余款项尚未达到回款时点,正常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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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武汉市智慧交通示范项目13,383.73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9,440.85项目为联合体中标,易华录主要负责的外场土建,设备安装,2016年4月投入建设,线路铺设全部完工,调试完成,其他点位进行自检和分系统外场分项验收,2018年11月完成易华录分区验收,因为项目规模大,因合作单位整改导致项目整体验收工作推后,项目已提交延期申请。准备做跟踪审计,后续做整体结算审计。因合作单位整改导致项目整体验收工作推后,项目已提交延期申请。
7新疆喀什市英吉沙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建设项目12,490.00英吉沙县公安局8,893.74主要内容包括城区内部卡口升级改造及补点80个、城区高空瞭望球机升级改造补点6个、14个乡监控升级改造及补点、5000个监控点城区监控升级改造及补点、后台设备、平台升级建设等。2017年4月投入建设,于2017年12月完成验收,质保期设备在线率不足,整改已经完毕,审计申请已经提交公安局,等县政府和政法委通知,结算审计推进中。审计申请已经提交公安局,等县政府和政法委下通知。/
8湖南数据湖产业园项目蓝光存储设备销售16,400.00湖南华云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590.33项目为164PB的蓝光销售安装调试合同,于2018年12月投入建设,2019年末完成蓝光安装部署,2020年3月完成项目验收,结算审计资料整理中。审计进行中,资料整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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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遵义市新蒲区虾子经开区天网工程项目11,460.03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479.85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视频综合平台、三维实景警务应用平台、交通流信息采集系统等多种交通指挥系统,2016年12月投入建设,一期经开区建设内容因为路口条件不具备施工条件,大数据中心未成形,中央环保组检查等原因,工期顺延,已于2018年12月验收,审计结算推进中,相关资料已经提交到审计公司。资料已提交到审计公司,正在与审计公司沟通。/
102016年天津市津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13,861.14天津市津南区信息中心5,080.89项目涉及为天津市津南区信息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5800余监控点、50套电子高清卡口,完成设备到场、安装、调试,于2016年7月投入建设,并于2017年6月完成项目验收,因甲方主体变更移交,正在配合甲方走结算事宜。因甲方主体变更移交正在配合甲方走结算事宜。/
合计116,5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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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统计情况可见,合同资产前十大客户中,武汉市智慧交通示范项目因业主原因导致项目整体验收工作推后,导致其专项结算进度与预期不符,其余项目与合同安排及发行人预期无重大差异。综上,发行人主要合同资产所涉项目按照预期结算审计安排进行,项目进展符合预期,与合同安排不存在重大差异。

3、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和合同资产涉及客户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情况

如上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前十大客户背景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欠款方及合同资产涉及客户主要包括数据湖项目公司、各地交警支队、公安局或其他政府背景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企业。其中,数据湖业务客户群为发行人与当地政府平台公司、其他股东方参与投资的项目公司,资金来源于政府及社会资本出资和项目公司自身的融资,发行人合理参与项目公司的治理,可对项目公司的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同时,数据湖项目多属于区域重点支持项目,各政府机关也同步对项目情况进行跟踪监管。传统业务客户群主要为各地交警支队、公安局或政府背景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企业,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发行人主要项目通过中标并签约后进行实施,各层级政府及市场、法律等监管力度较强,主要项目已纳入政府预算,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水平。

综上,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和合同资产涉及客户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未发生不利变化。

4、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2020年3月31日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0,129.8799.598,027.015.01152,102.86
其中:其他应收款项组合(账龄组合)160,129.8799.598,027.015.01152,102.8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51.820.41651.82100.00-

2-31

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51.820.41651.82100.00-
合计160,781.69100.008,678.835.40152,102.86
2019年12月31日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54,714.7599.8218,291.285.16336,423.47
其中:其他应收款项组合(账龄组合)354,714.7599.8218,291.285.16336,423.4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51.820.18651.82100.00-
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51.820.18651.82100.00-
合计355,366.57100.0018,943.105.33336,423.47
2018年12月31日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83,158.8499.917,293.782.58275,865.0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68.470.09268.47100.00-
合计283,427.31100.007,562.252.67275,865.05
2017年12月31日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0,724.1999.963,452.982.64127,271.2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5.340.0455.34100.00-
合计130,779.53100.003,508.322.68127,271.21

其中,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2020年3月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24,782.0777.932,064.901.65
1-2年21,004.4813.122,211.4510.53
2-3年10,988.276.862,102.2119.13
3-4年1,701.081.06541.7931.85
4-5年1,131.310.71584.0051.62
5年以上522.670.32522.67100.00
合计160,129.87100.008,027.01-

2-32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257,966.0572.734,518.661.75
1-2年67,180.9918.947,040.6810.48
2-3年25,828.047.284,950.5219.17
3-4年2,084.530.59663.5331.83
4-5年1,110.520.31573.2851.62
5年以上544.610.15544.61100.00
合计354,714.75100.0018,291.28-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240,350.9984.88-0.00
1-2年36,499.3812.893,649.9410.00
2-3年3,233.211.14969.9630.00
3-4年1,505.050.531,204.0480.00
4-5年501.800.18401.4480.00
5年以上1,068.400.381,068.40100.00
合计283,158.84100.007,293.78-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19,416.7191.35-0.00
1-2年6,409.004.90640.9010.00
2-3年2,564.921.96769.4830.00
3-4年794.790.61635.8380.00
4-5年660.000.51528.0080.00
5年以上878.770.67878.77100.00
合计130,724.19100.003,452.98-

截至2020年3月31日,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2-33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3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199,674.34100.009,487.864.75190,186.48
其中:其他合同资产组合(账龄组合)199,674.34100.009,487.864.75190,186.4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合计199,674.34100.009,487.864.75190,186.48

截至2020年3月31日,合同资产账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2020年3月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44,047.0872.142,495.731.73
1-2年42,427.9321.254,459.1810.51
2-3年13,199.336.612,532.9519.19
合计199,674.34100.009,487.86-

(2)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据会计准则制定了合理的坏账政策。2019年1月1日起,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计算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采用基于迁徙率的减值矩阵计算历史信用损失率,并根据前瞻性信息调整历史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发行人2019年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相比无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发行人佳都科技注1太极股份千方科技注2万达信息
1年以内1.752.272.794.23个月以内:0.00
4个月-1年(含1年):3.00
1至2年10.488.309.927.925.00
2至3年19.1719.8919.2116.3710.00
3至4年31.8335.0429.6326.0320.00

2-34

4至5年51.6239.8742.6835.495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68.25100.00

注1:佳都科技预期信用损失率取“智慧城市及轨道交通组合”分类;注2:千方科技预期信用损失率取“应收政府、事业单位及国企”分类。结合发行人前述情况分析:公司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所涉主要项目进展基本符合预期,与合同安排不存在重大差异;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和合同资产涉及客户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公司制定了合理的、与同行业可比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可以覆盖实际及预期的坏账损失,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三、说明发行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涉及主要建造合同项目的名称、客户情况、资产金额、项目实施周期与目前进展、验收结算安排条款等,说明相关项目验收结算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验收、结算、收款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发行人回复:

1、说明发行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涉及主要建造合同项目的名称、客户情况、资产金额、项目实施周期与目前进展、验收结算安排条款等,说明相关项目验收结算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价值为443,248.79万元,已完工未结算前十大项目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额为172,321.92万元,占发行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38.88%,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2-35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客户名称2020年3 月末 已完工未结算余额项目实施周期与目前进展验收结算安排条款验收结算进度说明目前验收结算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原因
1粤西北部湾数据湖产业园项目光磁一体存储平台设备及配套采购项目茂名粤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9,504.47项目为260PB存储容量的光磁融合存储能力和云计算能力的数据湖机房建设。2019年12月投入建设,预计2020年12月完成建设。目前已完成前期勘查设计,蓝光设备安装调试中,完成项目工作量90%,项目正常推进中。验收安排:参照技术协议的各项参数完成验收,整体一次验收。 结算安排:安装调试完成后付至40%,验收后付至85%,质保期期满付剩余15%。目前尚未完成安装调试,尚未到达约定回款条件。/
2智慧姜堰PPP项目——智慧公安项目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5,810.29项目为智慧公安项目,包括泰州市城市大数据应用、建设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软件开发与部署、按照调试、总集成等内容。2019年7月投入建设,预计2020年12月完成建设验收。目前外场已完成郊区13个派出所辖区内1274个点位杆件吊装与设备安装工作,内场已完成全部计算资源池、存储资源池、网络交换设备等的上架搭验收安排:参照技术协议的各项参数完成验收,整体一次验收。 结算安排:项目开工15日内支付25%,根据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按月支付,发包人在次月15日前向承包人支付至已完工工程形象进度的70%,初审完成后支付至85%,终审后支付至97%,质保金3%在质保期24个月后支付。验收进度:工程完工量85%,目前尚未验收。 结算进度:项目结算进度25%。结算回款存在延期,原因为政府方要求审计后办理付款流程。

2-36

建,应用平台已部署完成,公安分局规范化执法分项已建设完成并移交投入使用,完成工作量85%,项目正常推进中。
3无锡数据湖项目示范湖工程无锡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3,896.87项目为200PB存储容量的光磁融合存储能力和一定规模云计算能力的数据湖示范机房建设。2019年12月投入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工作量达95%,竣工验收推动中,预计2020年9月验收。验收安排:参照技术协议的各项参数完成验收,整体一次验收。 结算安排:合同签署支付10%,验收付至30%,2020年底之前付至60%,2021年底之前付至90%,2022年底前结清。验收进度:项目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工作量达95%,竣工验收推动中。 结算进度:项目结算进度20%。/
4德宏州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数字边防项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17,117.14项目涉及频监控类、信息采集类、通讯类、安全防护类、系统运行支撑平台五大类建设。2017年4月投入建设,预计2020年4月完成建设验收。项目分为三期,采用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分期付款的方式。一期、二期于2018年5月验收,已于2020年4月完成三期全部验收,转入合同资产核算。验收安排:参照技术协议的各项参数完成验收,项目分为三期,采用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的方式。 结算安排:验收后分五年回款。每期支付总价的20%,该期工程建设项目款上次付款时间顺延365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验收进度:一期、二期2018年5月验收,2020年4月完成三期全部验收,已于2020年4月转入合同资产核算。 结算进度:项目结算进度33.64%。/
5河北省公安河北省公安16,894.13项目为包含多地区的智验收安排:参照技术协验收进度:已完成/

2-37

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能交通智慧系统。2017年6月投入建设,预计2021年6月完成建设验收。已完成外场勘查、深化设计,部分外场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总队大数据软件平台开发部署调试、省厅情报平台PGIS平台开发部署调试、暑期安保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省交管局指挥中心装修、信息资源库建设,运维系统已部署,高速总队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毕,完成工作量86%,项目正常推进中。议的各项参数完成验收,整体一次验收。 结算安排:首期预付不超过项目的60%,进度支付至80%,验收支付至95%,质保期期满付剩余5%。工作量86%,目前尚未验收。 结算进度:项目结算进度60%。
6中原数据湖示范工程IT软硬件采购及基础设施项目开封易新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5,244.98项目为100PB存储容量的光磁融合存储能力数据湖示范机房建设。2019年12月投入建设,预计2020年9月完成建设。目前已完成前期勘查、深化设计、采购蓝光、展示设备到货基建部分调试收尾阶段,完成工作量90%。验收安排:参照技术协议的各项参数完成验收,整体一次验收。 结算安排:合同签署支付30%,设备到场付至50%,安装后付至80%,验收后付至90%,质保期期满付剩余10%。验收进度:完成工作量90%,目前尚未验收。 结算进度:无。结算回款存在延期,原因为政府方要求审计后办理付款流程,目前已开具发票,正推动结算中。
7赣南数据湖示范园(蓝光存储)江西国录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584.64项目为83套存储容量的光磁融合存储能力和一定规模云计算能力的数验收安排:参照技术协议的各项参数完成验收,整体一次验收。验收进度:完成工作量98%,推动项目竣工验收中。/

2-38

据湖示范机房建设。2019年5月投入建设,预计2020年9月完成建设验收。目前已完成现场勘查设计、蓝光采购部署完成,机房环境建设改造完成,项目试运行中,完成工作量98%,推动项目竣工验收中。结算安排:合同签署支付10%,总体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支付至95%,质保期期满付剩余5%。结算进度:项目结算进度10%。
8重庆市南岸区数据湖示范湖项目重庆数聚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122.85项目为包含82PB冷热混合数据湖存储,为重庆市南岸区提供光存储服务及光磁融合存储服务及配套产业建设。2019年7月投入建设, 2020年7月已完成建设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推进中。验收安排:参照技术协议的各项参数完成验收,整体一次验收。 结算安排:合同签署支付10%,工程验收三个月付至50%,审计后付至95%,质保期期满付剩余5%。验收进度:2020年7月已完成建设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推进中。 结算进度:项目结算进度10%。/
9粤西/北部湾数据湖产业园投资项目一期工程茂名粤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317.54项目包括一期工程建设基础设施的工程详细设计、设备设施采购、软件开发与部署、安装调试、总集成及培训等内容。2019年7月投入建设,目前已完成现场勘查、蓝光采购部署,2020年4月初完成工程验收。目前已完成现场勘查、蓝光采购部署,验收安排:参照技术协议的各项参数完成验收,整体一次验收。 结算安排:验收后付至85%,质保期期满付剩余15%。验收进度:2020年4月已完成建设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推进中。 结算进度:项目结算进度10%。/

2-39

工程结算审计推进中。
10白城市海绵城市监测全覆盖工程EPC项目白城市中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3,829.01项目包括一个总中心和十个分中心软硬件建设,5500处天网摄像机,132个路口的信号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等,75处小区禁左系统,30处微波流量系统,400处视频流量检测系统,45处微卡口系统等。2016年8月开始施工,过程中业主新增项目内容公安新中心系统建设及总中心高压配电升级,2019年针对新增项目内容签订增补协议,相关工程等待验收和决算审计。验收安排:参照技术协议的各项参数完成验收,分项目验收。 结算安排:在项目竣工验收前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完成项目决算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质保期结束支付5%内。验收进度:2018年11月完成尚未增补前的工作量,尚未终验结算。 结算进度:项目结算总进度60%。
合计172,321.92////

2-40

2、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验收、结算、收款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已完工或者接近完工(工作量进度已达至85%以上)且项目开工时间在2018年以前的项目共计三项,针对其是否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分析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截至2020年8月20日工程完工进度(%)截至2020年8月20日存货状态项目开工时间到达目前完工进度的初始时间报告期末是否实际达到结算条件
1德宏州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数字边防项目97未终验2017年4月2019年12月
2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86未终验2017年6月2020年3月
3白城市海绵城市监测全覆盖工程EPC项目99未终验2016年8月2019年3月

由上表可见,已完工或者接近完工的项目均在正常推进中,上述项目均尚未在报告期末达到终验状态,也未在报告期末达到最终决算审计的条件,因此上述项目并不属于以未办理决算或审计等原因长期挂账存货科目的情况。

其中德宏州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数字边防项目分为三期,采用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一期、二期于2018年5月验收,三期已于2020年4月完成验收,公司将根据销售合同金额进行结算,并于2020年第二季度末将该项目转入合同资产进行核算。目前结算回款进度达到33.64%,该项目的验收、结算、收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正在依据工程计划进度推行,2017年6月投入建设,预计2021年6月完成建设验收。目前结算回款进度达到60%,该项目的验收、结算、收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白城市海绵城市监测全覆盖工程EPC项目正在依据工程计划进度推行,2016年8月投入建设,期间因业主需求增加,增加建设公安新中心系统及总中心高压配电升工程,2019年与业主签订关于新增项目内容的增补协议,增补工程金额超过原招标项目金额的10%,按照当地政府要求,需重新启动招标,造成最终整体工程暂未验收。目前已就此事与业主方达成基本一致,目前正在推进工程验收和

2-41

决算审计。目前结算回款进度达到60%,该项目的验收、结算、收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357.78万元、849.41万元、1,610.70万元和1,610.70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09%、0.22%、0.35%和

0.36%。

对于已完工未结算存货,公司对工程施工定期进行全面复核、减值测试,具体而言,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根据每个项目施工情况,从合同收入和预计总成本两方面进行复核:首先,复核期末工程项目的情况、项目客户经营情况,关注合同变更的项目对合同收入进行确认;其次,复核每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及实际成本发生情况,由财务部门会同各项目施工单位对预计总成本进行更新,从而确认期末预计总成本。在合同收入和预计总成本谨慎复核确认的基础上,对预计损失进行计算,若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19年末,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对于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的比例情况比对如下:

单位:%

项目2019年末
太极股份0.27
银江股份0.00
佳都科技0.69
紫晶存储0.38
同行业平均值0.34
易华录0.35

由上表可知,2019年,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相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基本持平。

综上,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水平基本与同行业保持一致,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已充分计提了跌价准备。

2-42

四、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于《募集说明书》之“第七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之“十、偿债风险”中补充披露短期偿债风险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23%、65.57%、69.79%、70.30%,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73、1.73、1.37、1.32,速动比率分别为0.68、0.93、0.69、

0.67。资产负债率逐年升高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在各银行有约7.85亿元的授信额度尚未使用,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11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尚未发行,目前偿债能力良好,但随着未来新获取项目不断增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若公司持续快速增加债务融资,则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1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为315,650.10万元,若公司持续快速增加债务融资,发生贷款额度未正常接续或贷款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经营回款不及预期的情况,公司则将面临短期偿债风险。”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履行了核查程序如下: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的经营模式的现金流特征及还款计划;

2、核实公司货币资金、短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明细情况;

3、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合同和还款情况,检查公司的授信额度证明及短期融资额度的公开信息披露情况;

4、检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所涉及的重大项目的相关合同的重要条款、验收报告和验收资料等;

5、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工具查询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相关工商信息,确认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的真实性;

6、复核了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评价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基础的恰当性,所涉及的关键管理层判断的合理性。结合发行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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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龄和客户实际信誉情况,复核信用风险组合划分及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合理性;

7、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清单,取得重要项目合同、预算、进度、验收资料、客户回款等相关资料,检查项目进度结算、客户回款、验收资料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约定,并与财务数据核对,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并结合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实际状况,对长周期的工程项目的结存原因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发行人负债规模的增长与报告期内经营模式和经营规模相匹配,发行人目前偿债能力良好,但若公司持续快速增加债务融资,发生贷款额度未正常接续或贷款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经营回款不及预期的情况,公司则将面临短期偿债风险;

(2)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所涉的主要项目的回款情况和项目进展基本符合预期,与合同安排不存在重大差异,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和合同资产涉及客户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不会发生不利变化,发行人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发行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涉及主要建造合同项目的验收结算进度符合合同约定,主要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涉及主要建造合同项目不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验收、结算、收款进展符合预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本回复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及披露(如适用)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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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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