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新增股份上市申请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2020年7月1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装建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严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9号),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0年8 月20日,全部认购对象已将认购资金117,599,999.51元汇入太平洋证券指定的银行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406号),太平洋证券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共6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117,599,999.51元。
截至2020年8月21日,太平洋证券已将扣除承销费用后的上述认购款项净额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117,647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405号),截至2020年8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17,599,999.5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19,686.4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980,313.0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4,117,64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92,862,666.02元。
三、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及上市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已受理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新股股份登记申请。
四、本次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3、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8.33元/股,发行数量为14,117,647股。
4、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对象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五、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17,599,999.51元,未超过发行规模上限11,760.00万元。发行对象6家,未超过35家,且全部以现金认购,认购价格均不低于7.75元/股,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 | 发行价格(元/股)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1 |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 8.33 | 1,920,768 | 15,999,997.44 |
2 | 邹瀚枢 | 1,200,480 | 9,999,998.40 | |
3 |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3,601,440 | 29,999,995.20 |
序号 | 认购对象 | 发行价格(元/股)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4 | 梅棻 | 4,801,920 | 39,999,993.60 |
5 | 王洪涛 | 1,440,576 | 11,999,998.08 | |
6 | 李雯睿 | 1,152,463 | 9,600,016.79 | |
合计 | 14,117,647 | 117,599,999.51 |
六、公司承诺及新增股份上市申请
本公司保证,本公司申请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保证向贵所提交的新增股份上市申请文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公司保证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贵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特申请在贵所上市交易,请予批准。(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上市申请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