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 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告编号:2020-07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建伟、张松柏、黄培明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