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沙奇林 沈洪涛 王 曦
马晓茜 尹中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