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增补李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我们认为李柠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增补李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洪波、林中、林杰辉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