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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关于“17未名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31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0-084债券代码:112593 债券简称:17未名债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未名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维持原有票面利率6.70%不变:根据《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未名债”,代码:112593,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6.70%不变。

2.公司发出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20年9月25日)以原票面利率6.70%继续持有本次债券,或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3.债券持有人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本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以原票面利率6.70%持有本次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5.回售申报期: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4日。

6. 本次债券回售支持回售撤销。回售申报撤销成功的公司债券,可于次一

交易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转让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回售撤销申报期: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7日。

7. 本次债券支持回售转售。发行人拟根据《关于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

通知》深证上〔2020〕41号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对未能实施转售的公司债券将及时予以注销。8.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年9月25日。现将发行人关于调整“17未名债”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7未名债。

3.债券代码:112593。

4.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5.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5年(含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6.70%。

10.起息日:2017年9月25日。11.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自2018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9月25日至2022年9月24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4日。 13.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5.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了《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7.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债券利率调整事项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调整调票面利率,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为6.7%。

三、“17未名债”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所持有本次债券。

2.回售申报期: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2日、

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4日。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即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元。4.回售申报: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5.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以原票面利率

6.70%持有本次债券。

6. 本次债券回售支持回售撤销。回售申报撤销成功的公司债券,可于次一

交易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转让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回售撤销申报期: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7日。

7. 本次债券支持回售转售。发行人拟根据《关于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

通知》深证上〔2020〕41号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对未能实施转售的公司债券将及时予以注销。8.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回售部分的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年9月25日。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4日期间利息,利率为6.70%,每10张“17未名债”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7.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3.6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67.0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次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17未名债”在回售申报期内将继续交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张一诺电话:021-62788766传真:021-627887662.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杨思思联系电话:010-59312833投行项目组:周文昊、陈时彦联系电话:021-38674829、021-38677775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联系人:周宁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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