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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讯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31

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20-095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庆文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6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技术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件;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

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 区4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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