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0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