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德豪润达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作为德豪润达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核销坏账事项等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包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2,000万元,子公司之间的担保0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6月30日净资产的
0.86%。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 | 2014年04月28日 | 7,000 | 2014年12月10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6年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31,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31,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0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31,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31,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0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8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本公司的上述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应的审批程序。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内的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以及无明显迹象表明上市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核销坏账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事项。
独立董事:郝亚超 王春飞 汤庆贵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德豪润达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郝亚超 王春飞 汤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