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在仔细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28日
(本页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名:
俞金坤 | 戈建鸣 | 戈耀红 | ||
胡丽敏 | 罗燚 | 金琰 | ||
关湘亭 | 钱振华 | 任海峙 |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