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关湘亭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钱振华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任海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