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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汽车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31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因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变更了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4.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和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5、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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