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嘉泽新能”)二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平、侯光焕、张立国,独立董事秦海岩、郑晓东、陈进进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31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31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31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受让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自有资金54,000万元人民币受让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柏产业投资基金”)20.732%的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44,750万元人民币;拟以自有资金10,860万元人民币受让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柏产业投资基金4.17%的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31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14点30分;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31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O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