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78 公司简称:江化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化微 | 603078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汪洋 | |
电话 | 0510-86968678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 | |
电子信箱 | dmb@jianghuamem.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432,410,071.77 | 1,349,830,654.98 | 6.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01,492,436.01 | 790,271,867.21 | 1.42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
(1-6月) | 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40,446.30 | -7,758,923.19 | - |
营业收入 | 256,706,305.96 | 225,978,150.85 | 13.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140,568.80 | 15,772,060.25 | 40.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482,380.54 | 14,303,293.71 | 43.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6 | 2.05 | 增加0.71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47 | 0.1440 | 14.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47 | 0.1440 | 14.38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4,638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殷福华 | 境内自然人 | 27.42 | 38,923,894 | 0 | 无 | 0 |
江阴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26 | 11,719,153 | 0 | 无 | 0 |
季文庆 | 境内自然人 | 7.33 | 10,405,076 | 0 | 无 | 0 |
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67 | 8,044,400 | 0 | 冻结 | 8,044,400 |
徐强 | 境内自然人 | 3.67 | 5,205,200 | 0 | 质押 | 5,205,200 |
徐珺 | 境内自然人 | 3.67 | 5,205,200 | 0 | 质押 | 5,205,200 |
邵庭贞 | 境内自然人 | 2.67 | 3,785,600 | 0 | 未知 | |
顾维明 | 境内自然人 | 2.67 | 3,785,600 | 0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2.08 | 2,947,734 | 0 | 未知 |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唐艳 | 境内自然人 | 1.67 | 2,372,159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徐强和徐珺为兄妹。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以来,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战略部署,加强原材料议价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加大销售力度。虽然公司在疫情期间的原料采购、安全生产、产品交付等环节均受到一定影响,但是全体员工不忘初心、共克时艰,仍然实现了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和利润的较大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70.63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60%;营业成本17,351.21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70%;毛利率32.41%,较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41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4.06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上涨40.38%。
(一)超净高纯试剂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超净高纯试剂业务实现收入14,570.6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57.17%,实现毛利率31.65%,相比2019年度上升0.82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各个种类的蚀刻液在各大面板厂获得更多的测试机会,为后续产品导入做好前期认证工作。半导体领域,公司的超净高纯试剂顺利进入某12英寸客户,标志着公司产品在12英寸领域的份额逐渐加大。
(二)光刻胶配套试剂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光刻胶配套试剂业务实现收入10,916.5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42.83%,实现毛利率32.50%,相比2019年度上升2.83个百分点。光刻胶配套试剂主要用于下游半导体和平板显示领域。公司将优势产品剥离液成功导入南京熊猫的G8.5产线,后续将逐步放量,该产品有助于公司销售规模的提升。在半导体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在长电先进的显影液产品销售取得进一步提高,巩固了公司显影液在封测领域的优势地位。
(三)2020年下半年经营计划
2020年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客户导入力度,增加效益;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根据市场波动情况适时调整采购节奏,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将加大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将安全隐患排除在源头。公司3.5万吨/年的IPO募投项目已通过环保和安全验收,目前处于申领危化品生产许可证阶段,公司将完成领证流程,尽快实现投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