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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江泉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31

公司代码:600212 公司简称:*ST江泉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江泉600212江泉实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谦陈娟
电话0539-71000510539-7100051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工业园三江路6号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工业园三江路6号
电子信箱jiangquan600212@126.comchen66511@126.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88,125,712.93269,878,547.406.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9,237,543.61232,360,667.102.96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24,811.31-1,039,619.65
营业收入151,633,923.93128,548,731.551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4,899.83-143,932,827.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90,197.50-147,342,081.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2-28.13增加30.9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30-0.28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30-0.2813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8,32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12.8365,667,0700
朱玉文境内自然人1.618,229,0000
达孜县欣新投资有限公司未知1.477,530,0000
吴冕境内自然人1.186,028,8000
郑文宝境内自然人1.095,596,2000
陶颖捷境内自然人0.824,200,0000
朱胜利境内自然人0.623,186,4190
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0.532,736,1280冻结2,736,128
刘晓东境内自然人0.462,334,5000
李琳境内自然人0.432,2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是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63.3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64.49万元,实现净利润664.49万元。

报告期内的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

1、保证公司原有业务的稳定运营

报告期内,一方面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另一方面继续协调公司所处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关系,密切关注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根据环保政策要求对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公司业务的平稳有序经营。

2、积极处置亏损资产,优化公司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了部分亏损或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资产或业务,关停了金乡孙公司和白城孙公司相关业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金乡孙公司、白城孙公司、安丘孙公司的工商注销手续。

3、董事、高管实施增持计划

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翟宝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于2020年5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47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935%,并计划在本次增持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6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数量),不超过1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数量)。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期间,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0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76%,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施增持计划

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7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931%,并计划在本次增持后

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10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数量)。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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