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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概述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分拆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分拆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及《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3)。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科技”)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九九久科技的控制权。

二、终止本次分拆事项的原因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陕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条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满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要求。鉴于立案调查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已暂缓分拆子公司上市的申报工作。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号)。陕西证监局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宗松作出行政处罚,公司本次分拆事项已不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因此,公司拟终止本次分拆事项。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后续如有其他进展,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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