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07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飞马 | 股票代码 | 00221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健江 | 刘智洋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 ||
电话 | 0755-33356399 | 0755-33356333-8899 | ||
电子信箱 | jianjiang.zhang@fmscm.com | zhiyang.liu@fmscm.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31,748,335.45 | 154,138,415.62 | -14.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4,819,988.48 | -372,033,500.92 | -62.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01,904,521.43 | -357,693,266.56 | -68.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136,901.65 | 47,310,102.92 | -59.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23 | -60.8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23 | -60.8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20.61%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575,915,543.57 | 2,577,457,154.43 | -0.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903,076,957.82 | -10,297,572,524.77 | -5.88% |
注:* 由于公司本期净利润及加权平均净资产均为负数,故不适用于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7,52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73% | 706,330,745 | 质押 | 705,001,080 | ||||
冻结 | 705,654,998 | ||||||||
黄壮勉 | 境内自然人 | 18.80% | 310,781,250 | 质押 | 310,781,250 | ||||
冻结 | 310,781,250 |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励上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2.81% | 46,380,000 | ||||||
徐善水 | 境内自然人 | 2.20% | 36,281,595 | ||||||
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3% | 35,260,000 | ||||||
赵自军 | 境内自然人 | 0.75% | 12,336,403 | ||||||
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1% | 11,695,968 | ||||||
周朝阳 | 境内自然人 | 0.69% | 11,482,163 | ||||||
王汉珍 | 境内自然人 | 0.53% | 8,764,600 | ||||||
陆洪英 | 境内自然人 | 0.26% | 4,267,94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黄壮勉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黄壮勉先生是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05,654,998股,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75,747股,实际合计持有706,330,745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一)概述
受宏观经济环境、“去杠杆”等政策变化,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流动性困难导致担保能力大幅下降等的影响,公司的流动性紧张,公司多方举措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综合物流和IT电子等综合供应链业务保持正常运营实现稳定发展,公司资源能源供应链业务开展、拓展受阻,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同时,受流动性紧张影响造成公司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从而综合导致公司上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亏损。公司于前期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法院于2020年1月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司积极与债权人及有关方沟通协商,全力推动公司重整事项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化解公司流动性紧张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2020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努力克服流动性紧张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74.8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
14.53%,主营业务成本9,709.9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6.53%,综合毛利率为26.30%,比去年同期24.35%提高了1.77%,毛利率同比上升主要是环保新能源业务稳步发展所致。销售费用为89.2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55.73%,管理费用为1,964.9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9.47%,主要是报告期内受公司业务规模下降以及控制费用开支所致。财务费用为57,882.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8.54%,其中利息费用为58,567.2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8.26%,主要是因前期应付票据到期后转为借款以及部分借款适用的利率变动,报告期内利息费用相应增加所致。利息收入为64.8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98.10%,主要是业务规模下降,银行存款、保证金等货币资金减少所致。利息费用增加、利息收入减少综合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长。同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等资产项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公司涉诉情况,按合同约定、判决结果及相关规定对
或有费用及或有损失计提了预计负债。综上,2020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60,482.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定计提的“预计负债”增加,以及公司按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利息费用在“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体现尚未支付所致。前期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20年1月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了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已完成,公司、管理人以及有关方正全力推进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尽快进入重整程序,并努力推进落实相关措施,想方设法全力推动化解公司流动性紧张局面,但本次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风险。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131,748,335.45 | 154,138,415.62 | -14.53% | 参见“一、概述”相关内容 |
营业成本 | 97,099,269.41 | 116,328,256.27 | -16.53% | 参见“一、概述”相关内容 |
销售费用 | 892,467.94 | 2,016,097.49 | -55.73% | 参见“一、概述”相关内容 |
管理费用 | 19,649,856.48 | 38,885,762.52 | -49.47% | 参见“一、概述”相关内容 |
财务费用 | 578,821,266.60 | 343,439,888.68 | 68.54% | 参见“一、概述”相关内容 |
所得税费用 | 2,702,524.05 | 6,530,555.73 | -58.62% | 主要是报告期内,应计提缴纳的所得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研发投入 | 3,712,257.04 | 5,149,792.20 | -27.91% | 主要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减少,研发投入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36,901.65 | 47,310,102.92 | -59.55%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3,103.59 | -15,533,103.83 | 93.41% | 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41,814.34 | -109,147,759.58 | 81.64% | 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的债务支付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227,639.83 | -36,308,225.13 | 69.08% | 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变动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31,748,335.45 | 100% | 154,138,415.62 | 100% | -14.53% |
分行业 |
物流供应链服务业 | 40,982,765.91 | 31.11% | 66,797,001.61 | 43.34% | -12.23% |
环保新能源行业 | 90,765,569.54 | 68.89% | 87,341,414.01 | 56.66% | 12.23% |
分产品 | |||||
综合物流服务 | 4,602,306.26 | 3.49% | 4,857,556.05 | 3.15% | 0.34% |
贸易执行服务 | 36,380,459.65 | 27.61% | 61,939,445.56 | 40.18% | -12.57% |
环保新能源行业 | 90,765,569.54 | 68.89% | 87,341,414.01 | 56.66% | 12.23% |
分地区 |
华北地区 | 90,765,569.54 | 68.89% | 87,341,414.01 | 56.66% | 12.23% |
华东地区 | 40,982,765.91 | 31.11% | 66,797,001.61 | 43.34% | -12.23%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物流供应链服务业 | 40,982,765.91 | 36,626,865.94 | 10.63% | -38.65% | -40.72% | 41.67% |
环保新能源行业 | 90,765,569.54 | 60,472,403.47 | 33.38% | 3.92% | 10.87% | -11.11% |
分产品 |
贸易执行服务 | 36,380,459.65 | 34,549,889.35 | 5.03% | -41.26% | -42.04% | -34.05% |
环保新能源行业 | 90,765,569.54 | 60,472,403.47 | 33.38% | 3.92% | 10.87% | -11.11% |
分地区 |
华北地区 | 90,765,569.54 | 60,472,403.47 | 33.38% | 3.92% | 10.87% | -11.11% |
华东地区 | 40,982,765.91 | 36,626,865.94 | 10.63% | -38.65% | -40.72% | 41.67%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主要修订内容为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20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来宾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对公司整体生产和经营业绩影响不大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费益昭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