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9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所有员工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等规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激励计划。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名单的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
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关于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