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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0-092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上海钢联股票代码30022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军红谢芳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
电话021-26093997021-26093997
电子信箱public@mysteel.compublic@mysteel.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4,008,862,573.4349,928,548,003.89-5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6,527,733.2692,975,181.98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82,626,530.9593,244,238.29-11.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00,670,409.06-356,259,547.59-96.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0670.58423.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670.58423.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09%9.25%-1.1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4,372,228,417.9110,804,161,303.933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24,786,374.171,142,098,669.657.2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0,09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21%48,125,692
朱军红境内自然人4.65%8,887,2306,665,423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29%6,274,21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3.09%5,900,012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二组合其他1.96%3,751,326
杭州睿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星财富2号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86%3,546,360
上海申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九积极进取3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其他1.73%3,300,00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其他1.38%2,640,31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33%2,531,76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7%2,421,61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公司股东杭州睿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星财富2号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42,892股外,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303,468股,实际合计持有3,546,360股。2.公司股东上海申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九积极进取3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重大影响。3月份以来,国内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我国经济逐步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济运行呈恢复性增长和稳步复苏态势。公司在报告期内秉承勤奋、诚信、合利、智慧的企业文化,围绕建设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生态体系的发展战略,紧扣“跨·越”的年度主题,遵循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对外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和疫情变动,积极采取措施适应市场变化;对内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00,886.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91%,主要是子公司钢银电商结合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对寄售交易业务模式进行梳理优化,一般寄售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钢银电商2020年上半年平台结算量达2,105.64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47.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652.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2%。 资讯数据服务: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推广,致力于为政府机构、产业及金融客户提供高水平的服务。自疫情爆发以来,公司以每日为单位,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研中心等提报工业原材料行业(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等2266 家样本生产企业开工率、产能利用率的高频数据,形成《战“疫”期间工业原材料生产企业复工情况日度追踪》专报。此外,对企业在复工和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如归岗人员、物流运输、政策审批等问题及时提报,对重点区域的复工生产对全国行业的影响做专门的调研摸底。以每周为单位,为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统计局等部委机构以及钢铁工业协会、石化联合会、有色工业协会、上期所等单位专门提报《工业原材料情况汇报》,尤其对涉及国民经济生产和生活的重要大宗原材料,紧密跟踪其生产、价格、库存、运输等方面的情况,维护行业生产的平稳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落实资讯和数据业务的年度发展规划,根据市场和疫情情况,不断完善企业的多元化服务体系和创新产品服务模式,推出贴合市场和客户需求的产品。在数据和产品建设方面,公司不断落实价格指数工作、数据调研工作标准化建设,优化产业调研评价体系,持续推进钢厂信息化项目建设;公司不断完善各版块数据的融通,进一步加强子公司山东隆众、中联钢与公司的数据协同。此外,公司推出“钢联数据”智能版,升级图形、计算、多维度取数等功能、增加能化数据库,支持MAC和双语言版本,数据分析工具将更加便利,实现人工智能搜索,满足终端跨平台支持,产品以大宗行业数据为核心延展到智能综合分析、资讯报告、地理空间信息等栏目。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布局数据市场,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并采用“直播带货”和线上会议等形式,2020年上半年,公司资讯数据服务收入 20,994.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 电子商务方面:钢银电商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导向,不断深化产品体验,专注服务质量;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不断加大技术与研发的投入,提升平台综合服务水平。报告期内,钢银电商已启动“钢银云计划”,为中小钢铁流通及上下游生产制造企业提供基于云端技术的线上交易,物流配送等全产业数字化生态服务,赋能钢铁产业中小企业,助力行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2020年上半年,钢银电商荣登上海宝山2020年度首批信用红名单,同时还荣获上海市宝山区“2019年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2019年度突出贡献奖一等奖”两项殊荣。 投融资方面:2020年,钢银电商结合近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政策,拟申请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拟发行不超过 25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5元/股,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另行确定。 本次钢银电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后,将有助于钢银电商借助新三板深化改革的发展机遇,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钢银电商整体流动性,全面提升钢银电商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产业布局方面:公司坚持既定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能源石化领域的投资,公司与上海星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商投资”)、上海隆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挚基金”)、朱军红合计对山东隆众增资2.84亿元,将有利于山东隆众业务的快速扩张。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

1.关于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①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②变更日期和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结合寄售业务优化及合同条款的调整,公司将按钢材销售收入扣减应支付的相关价款后的净额列示营业收入,2020年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会同时出现大幅下降,采用净额法反映营业收入与采用总额法相比较,对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没有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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