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哈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收到5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保障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各项业务的拓展,在符合证监会流动性监管规定前提下,同意湘财证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额度从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调整至人民币27亿元(含27亿元),并使湘财证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续总额控制在34亿元以内。公司债券发行获得批准并注册后,湘财证券根据实际需求及市场资金面情况择机发行。
同意对湘财证券公开发行债券一般性授权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拟公开发行债券金额不超过27亿元(含27亿元),择机一次或多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二)发行期限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具体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展期和利率调整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可为固定利率,也可为浮动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以及展期和利率调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满足湘财证券业务需要,调整湘财证券债务结构,补充湘财证券营运资金等。
(五)决议有效期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湘财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长期有效。
同时,同意授权湘财证券董事会并由湘财证券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根据市场条件,按湘财证券股东大会决议,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哈高科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哈高科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一年期500万元人民币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