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7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所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8月28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因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本次《关注函》,待回复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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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