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0-03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泸天化 | 股票代码 | 00091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斌 | 王斌 |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泸州市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
电话 | 0830-4122476 | 0830-4122476 | ||
电子信箱 | lthwbb@126.com | lthwbb@126.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828,230,729.72 | 2,772,042,968.95 | 2.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0,396,932.50 | 103,418,926.17 | 6.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5,198,849.08 | 79,087,482.80 | 33.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1,556,927.70 | -182,049,888.12 | 221.7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66 | 6.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66 | 6.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6% | 2.15% | 0.0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453,600,496.79 | 6,781,771,770.90 | 9.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160,038,171.00 | 5,047,806,637.02 | 2.2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3,91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8.49% | 289,858,99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69% | 151,880,427 | ||||||
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34% | 115,064,61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国有法人 | 6.60% | 103,469,397 |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95% | 93,334,30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4% | 61,771,39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6% | 57,437,79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6% | 57,335,7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6% | 52,758,377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0% | 48,591,21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为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为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9,858,993股,其中80,000,000股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5,064,610股,其中86,800,000股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同时面临诸多不可预期因素,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严峻挑战。公司原料采购、物流运输及市场销售多个环节受阻,随着疫情逐渐好转以及国家保春耕政策的逐步落地,化肥产品市场逐步回暖,但受到国际市场化肥价格较低的影响,化肥产品价格仍然低位运行;受国际原油价格下跌的影响,公司主要化工品甲醇价格持续下降,处于历史最低点,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冲击。面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以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公司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紧扣公司“抓作风强执行,聚才智增活力”“降本增效、管理增效,打赢全年目标任务攻坚战”等行动方案,坚持目标同向、行动同步、措施同力,统筹推进党建、常态化疫情防控、长周期运行、安全环保治理、市场营销拓展、费用控制等重点工作,认真分析内外部环境,把握市场变化,继续深化优化对标管理,积极利用优惠政策对冲新冠疫情和市场波动等叠加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生产经营保持平稳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完成营业收入28.28亿元,同比增长2.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额1.10亿元,同比增长6.75%,在原油大跌和疫情影响的不利条件下,迎难而上,逆势上扬,保持了公司长远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着力打赢“阻击战”,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疫情防控经费140多万元,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未发生感染病例。
2、聚焦安全生产,实现长周期运行。公司生产合成氨53.67万吨、尿素59.38万吨、甲醇15.32万吨、稀硝酸7.51万吨、液体硝铵6.90万吨;实现长周期运行11个,其中硝酸车间一硝装置创造了182天的新历史运行记录,硝酸车间加压中和装置实
现200天超长周期运行,和宁公司04空分实现400天超长周期运行。
3、强化节能降耗,实现优化运行。报告期内,公司老系统合成氨和新系统尿素综合能耗低于目标值。和宁公司合成氨、甲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均趋于接近设计值,尿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接近国内同行业先进值,吨尿素耗水量1.8m?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加强市场拓展,扩大产品销售。疫情期间,公司组织专业的农化团队开展了24场次、近两千人围观的线上营销活动;启动“客户购销+物流服务+农化服务”APP打造工作,力争通过线上软件的打造,最终构建一家新的“农资销售+农产品销售+农化服务+物流服务”的产业链电子商务平台公司,为百万吨农资产品销售找到新的发力点。
5、深化转型升级,推进创新发展。加强技改技革管理,为转型升级打下坚实基础;加强科研管理,为转型升级储备发展项目;开展《长碳链烯基高性能精细化学品技术开发及中试》《复合肥包膜技术研究》《脂肪酰胺合成新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副产盐酸分解磷矿转鼓法生产低浓度复合肥技术开发及应用”和“园区低品位余能综合利用”成果评价,有序开展《螯合中微量元素助剂研制科研开发项目》等12个重点项目。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按照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本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经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主要收入为销售商品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将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重大影响。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合并)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19-12-31余额 | 调整金额 | 2020-1-1余额 |
合同负债 | 222,337,173.66 | 222,337,173.66 | |
预收账款 | 222,337,173.66 | -222,337,173.66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母公司)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19-12-31余额 | 调整金额 | 2020-1-1余额 |
合同负债 | 4,931,189.86 | 4,931,189.86 | |
预收账款 | 4,931,189.86 | -4,931,189.86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九禾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达州九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并依法注销。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