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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胜尔:关于终止特定对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ST胜尔 公告编号:2020-084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特定对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

协议的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终止战略合作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签订相关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30日,公司与常州京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京江”)、江苏富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仁集团”)、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环境基金”)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潜龙在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潜龙”)、富仁集团、中信环境基金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鉴于监管政策要求及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为顺利推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江阴潜龙、富仁集团、中信环境基金拟筹建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共3名原特定发行对象不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依据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与常州京江签订了《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终止协议》、与富仁集团、中信环境基金分别签订了《关于战略合作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的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止协议》、与江阴潜龙签订了《关于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上述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相关终止协议的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常州京江签订的《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京江

合同签订时间:甲方、乙方于2020年8月27日签订了《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终止协议》

2、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双方不再履行,原协议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自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均不得依据原协议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

(2)双方确认,就原协议的签署及履行等,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因签署、准备履行及履行原协议所发生的成本和开支,均由发生该等成本和开支的一方自行承担,双方不存在因原协议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3)双方确认,任何一方无需为终止原协议向其他相关方支付任何对价、违约金或补偿,亦不会因此导致任何责任或义务。

(4)双方确认,其各自签署本协议系真实意思的表示。

(5)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处理。

(6)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与富仁集团、中信环境基金分别签订的《关于战略合作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富仁集团、中信环境基金合同签订时间:甲方、乙方于2020年8月27日分别签订了《关于战略合作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

2、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双方不再履行,原协议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自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均不得依据原协议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

(2)双方确认,就原协议的签署及履行等,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因签署、准备履行及履行原协议所发生的成本和开支,均由发生该等成本和开支的一方自行承担,双方不存在因原协议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3)双方确认,任何一方无需为终止原协议向其他相关方支付任何对价、违约金或补偿,亦不会因此导致任何责任或义务。

(4)双方确认,其各自签署本协议系真实意思的表示。

(5)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处理。

(6)本协议经双方适当签署(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三)公司与江阴潜龙签订的《关于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阴潜龙

合同签订时间:甲方、乙方于2020年8月27日签订了《关于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

2、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双

方不再履行,原协议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自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均不得依据原协议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

(2)双方确认,就原协议的签署及履行等,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因签署、准备履行及履行原协议所发生的成本和开支,均由发生该等成本和开支的一方自行承担,双方不存在因原协议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3)双方确认,任何一方无需为终止原协议向其他相关方支付任何对价、违约金或补偿,亦不会因此导致任何责任或义务。

(4)双方确认,其各自签署本协议系真实意思的表示。

(5)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处理。

(6)本协议经双方适当签署(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常州京江签订的《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终止协议》;

2、公司与与富仁集团、中信环境基金分别签订的《关于战略合作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

3、公司与江阴潜龙签订的《关于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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