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下午在青岛市海尔信息产业园创牌大楼中118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谭丽霞、武常岐、林绥、阎焱、戴德明、钱大群、王克勤以通讯方式参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海山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