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广百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8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钟芬 | 李亚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1楼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1楼 | ||
电话 | 020-83322348 | 020-83322348 | ||
电子信箱 | grandbuyoffice@163.com | grandbuyoffice@163.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174,271,099.74 | 4,188,907,252.97 | -4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481,608.59 | 106,051,869.06 | -121.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6,262,680.57 | 95,981,199.06 | -127.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8,129,782.80 | -119,845,161.5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31 | -122.5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31 | -122.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2% | 3.84% | -4.6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978,438,559.11 | 4,302,271,726.35 | -7.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674,641,773.15 | 2,755,335,218.30 | -2.93%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3,21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3.23% | 182,276,438 | 0 | |||||
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15% | 10,800,000 | 0 | 质押 | 10,300,000 |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38% | 8,153,999 | 0 | |||||
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10% | 7,200,000 | 0 | |||||
高可诚 | 境内自然人 | 1.44% | 4,915,488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 | 3,711,500 | 0 | |||||
冯伟成 | 境内自然人 | 1.05% | 3,592,900 | 0 | |||||
李强 | 境内自然人 | 0.57% | 1,963,500 | 0 | |||||
林穗贤 | 境内自然人 | 0.47% | 1,621,350 | 0 | |||||
於奇 | 境内自然人 | 0.47% | 1,621,1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是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内消费市场遭受重创,实体零售企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1.40%。一季度疫情期间,公司门店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减少经营时间,客流量出现大幅下滑;同时,为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给予符合政策条件的租户减免租金和管理费支持,导致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减少;由于公司租金及人工等费用刚性支付,防疫费用支出增加,导致公司一季度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降。二季度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政府积极政策的推动,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经营,积极组织优质货源,策划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同时积极争取业主租金减免支持,进一步压缩可变费用支出,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二季度营业收入下降幅度有所收窄,经营业绩有所提升。但由于一季度疫情影响较大,消费市场仍处于复苏的过程中,经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74亿元,同比下降
48.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8.16万元,同比下降121.20%。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疫情防控应对工作
疫情发生后,公司及时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小组,密切关注防疫政策要求,制定防控指引,动态关注人员信息,落实进出口体温检测、健康码管理;多方协调购置防疫物资,做好卫生清洁消毒和商场通排风工作,组织对各门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专项检查,以强有力措施保证“零感染”目标的实现。为与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给予符合政策条件的租户及供应商减免租金和管理费支持。此外,公司积极争取到部分业主租金减免支持。为保障疫情期间物资供应,公司申请了1亿元低息疫情专项资金贷款。同时,公司积极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减免以及人社保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优惠政策。
2、拓宽线上销售渠道
一是优化自建平台广百荟商品陈列和整体页面,拓展电商直签品牌合作,与门店开展多场O2O活动,线下活动主题与线上优惠紧密结合,成功利用线下大品牌及优势为平台引流,同时为门店拓宽销售渠道。二是打造新销售平台,直播、虚拟门店、社群+顾客需求联动,上半年共组织330场小程序直播,上线虚拟门店共16家,组建品牌微信群进行多场爆品秒杀活动。三是整合外部平台资源,打通广百电器业务系统与京东平台的对接,增加多项功能;加强广百超市线上销售渠道,加大京东到家线上销售平台的促销力度。
3、优化品牌,升级场景
一是进一步优化品牌,2020年上半年对6家门店先后组织实施优化升级,调整面积超过1.1万平方米;二是进一步升级场景,为打造提升门店消费场景,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上半年重点配合北京路整体改造,推进广百北京路店、新大新北京路店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对存量门店进行进一步的改造提升及设备设施完善。根据门店个性化的需求,对包括广百北京路店、荔胜广百广场、广百茂名店、海珠广百新一城及广百肇庆店在内的5家门店进行了场景改造提升及设备设施升级改造。
4、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加大拓展力度
2020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进收购广州友谊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各项工作。6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上半年公司接洽、考察及立项了多个拓展项目,积极发展新业态品牌代理,推进美妆店、广百小超等新业态拓展,为顾客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体验服务。 上半年,公司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19年中国连锁百强”榜单中名列第52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突出表现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配合做好疫情防疫物资报送工作感谢信,并荣获“广州市防疫保供工作积极单位”荣誉称号。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7 年7 月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批准 | 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
根据新收入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 在编制2020年各个期间及年度财务报告时,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 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华俊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