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变更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