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海运转债")于2011年1月13日发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共计配售"海运转债"299,351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1.58%。 截至2011年1月21日15时止,上述控股股东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72,000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相关公告刊登于2011年1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至2011年1月31日15时止,上述控股股东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72,000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截至目前,上述控股股东已累计出售"海运转债"144,000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现仍持有"海运转债"155,351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1.58%。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二月一日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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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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